供应室器械管理制度
1、加强手术科室的管理,当临床需要使用外来器械时,应提前24小时—48小时将器械送至消毒供应室进行清洗消毒灭菌。严格交接手续,查对无误后进行器械登记,双方签字,记录完善。对于生锈或缺损的器械不予清洗和消毒灭菌,严禁手术室使用。
2、回收物品时应查对品名、器械的种类、数量、性能,盒、盖、物相符,所用器械已经过初步消毒处理。 配置酸碱液时,需经两人查对后方可进行配置使用。 十护士长职责 供应室护士长在护理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组织医疗器材、敷料的植被、消毒及灭菌工作的统一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
3、供应室负责从设备库房领取一次性医疗用品,领取前需确保产品齐全的三证,包括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消毒日期及外包装消毒标记等。只有经过严格检查合格后,才能被领取使用。对于一次性输液用品,供应室会进行抽样检查,重点关注热源反应和细菌培养等指标,确保每批产品的安全。
18项医疗核心制度内容
1、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9)查对制度。(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2)分级护理制度。(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4)危急值报告制度。(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2、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内容,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3、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如下: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十医疗会诊管理制度。十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4、项医疗核心制度口诀:会接新病人,首查三血急,手术危亡时,药护难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
5、会诊制度:医疗会诊包括:急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会诊目的要明确,会诊意见要有明确的诊断、治疗、进一步检查和观察内容的意见。分级护理制度: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进行评定而确定的护理级别。
急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范文)
三)由质量管理部先拟订“质量管理教育训练长期计划”列出各阶层人员应接受的训练,经核准后,依据长期计划,拟订“质量管理教育训练年度计划”列出各部门应受训人数,经核准后实施,并将计划送管理部转知各单位。 (四)质量管理部应建立每位员工的质量管理教育训练记录卡,记录该员已受训的课程名称、时数、日期等。
第三条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保证医疗器械经营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可以自行销售,也可以委托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销售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 第四条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监督管理,指导我市经营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实际,特制定本要求。
六)拟办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及储存设施、设备目录;(七)拟办企业经营范围。第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