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办法
1、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技术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的收集、评价、反馈和报告工作;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的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再评价的有关技术工作。
2、七)医疗器械再评价,是指对已注册或者备案、上市销售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重新评价,并采取相应措施的过程。第五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网络和数据库建设。
3、年12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以国食药监械〔2008〕766号印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分总则、管理职责、不良事件报、再评价、控制、附则6章43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通过培训,使员工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质量控制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综上所述: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是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必然要求。
其中,“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改进”章节崭新登场,企业需建立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强化主体责任,实施体系自查并持续优化。新版规范更加细致入微,贴近行业实践,为医疗器械经营者的质量管理提供了明确指南。在海南,医用耗材采购策略有了新的调整。
医疗器械安全与人民群众健康息息相关,两个办法严格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全面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制度,优化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完善监督检查手段,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落实最严格的监管要求。
医疗器械安全与人民群众健康息息相关,要严格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全面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制度,优化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完善监督检查手段,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管控。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确立了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制度,并优化了行政许可流程,强化了监督检查措施,完善了监督检查手段,加强了企业主体责任,并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进行了加强。办法要求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管控,细化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管理及风险控制、有因检查的要求。
需求:医疗器械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
1、XX医院医疗器械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小组负责指导本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医务人员如发现可能与医疗器械有关的不良事件时,应及时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迹报告单,同时,报告本科室专职监测员。
2、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首先是需要进行报告,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当中明确说明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话,应当及时的向专门的主管部门来进行报告之后就是及时采取一些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并且保存好相关的资料,最后进行调查并且作出结论。
3、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医疗纠纷等方面的管理。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医疗事故。医疗人员执业注册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执业注册,确保医务人员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和技能。
4、同时,医疗机构还应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告医疗器械事故的情况,以便相关部门能够及时介入,加强监管和管理。总之,预防医疗器械事故需要多方共同努力。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医护人员要提高专业技能,医疗机构要建立管理制度,患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还需要加强监测和报告,共同推动医疗器械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5、一)召回的启动 召回的启动由三部分组成:根据医疗器械事故及不良反应报告处理机制启动产品召回。首先,必须建立并完善医疗器械事故及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建立快捷、有效的事故报告制度是强化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重要措施,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立国际监督网络的需要。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及时、有效控制医疗器械上市后风险,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审议通过,旨在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2018年8月13日公布,共九章八十条,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技术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的收集、评价、反馈和报告工作;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的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再评价的有关技术工作。
【答案】:A 考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选项B、选项C和选项D是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的职责。故答案为A。
年12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以国食药监械〔2008〕766号印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分总则、管理职责、不良事件报、再评价、控制、附则6章43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1、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使用质量管理制度,承担本单位使用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责任。
2、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才制定的本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3、对于医疗器械的经营,新法规将加强对经营者的资质审核和日常监管。经营者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才能从事医疗器械的经营活动。同时,监管部门还将加强对医疗器械市场的监督检查,打击假冒伪劣、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对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依法承担责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产品追溯制度,保证产品可追溯。
5、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由本机构负责医疗管理、质量控制、医院感染管理、医学工程、信息等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医技等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和监督本机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行为,日常管理工作依托本机构的相关部门负责。
6、《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